于2016年5月10日王先生委托讨债公司帮他要回借给朱某的债款,原来王先生在一年之前曾借给朱某20万元,朱某说明这些钱使用一个月就会归还。
由于两人是好友,就没有写借据,但是10来个月过去了朱某都不提钱的事情,之前因为钱不着急用所以没有催着朱某还,就在这时王先生的生意需要钱周转,向朱某索要几次仅还了4万元。而在一个月后朱某却因为酒后驾驶车祸逃逸被捕入狱,急需用钱的王先生不得不去找朱某的妻子要账,可朱某的妻子却说谁借的给谁要,拒绝还债。
讨债公司知道了原由,讨债公司帮王先生分析,债务问题只能是和债务人解决,因为借钱的人是他。要债的工作人员分析朱某的妻子陈某不愿帮丈夫还账的可能有两种,一种是陈某不知道丈夫借账,一直也没有听到过丈夫提起。第二种就是知道丈夫借钱并且一同使用了这笔钱。如果是第一种朱某妻子不用承担朱某的债务,第二种的话可以通过劳改机关讨债,如果朱某没有偿还能力,我们可以提出让他妻子陈某替其偿还。
经过要债公司的调查发现朱某借的这笔钱朱某的妻子确实参与消费,而且这笔钱多数都是朱某的妻子使用。有了这一证据讨债公司同王先生一起找到朱某的妻子,并向其说明已经找到证据说明朱某借的这笔钱朱某的妻子参与多数消费。朱某的妻子见状如此只好同王先生一起去银行转账,把欠的16万元一次性都还给了王先生。
王先生对武汉讨债公司的工作人员非常感谢,在公司这么困难的时候帮忙追回欠款,没让自己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