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欠款利息的获取方式,其精准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各方当事人事先的清晰约定。
若当事双方在合同中对于利息数额以及计算方式有着详尽且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该约定执行。
然而,倘若没有这类条款或者细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别和决定。
具体来讲,依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倘若借款关系形成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没有就利息的收取时间、数额以及方式达成一致协定,此时,借款方要求债权人在整个借款期间内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利息的诉求,在司法程序中将会难以获得支持。
第二种情况则是如果在借款关系形成之初,借贷双方既没有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做出明确约定,同时也没有对逾期后的利率做出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借款方向债权人提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 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请求,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获得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此外,武汉要债公司建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但是却没有对逾期后的利率做出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借款方向债权人提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请求,同样会获得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然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利率的约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律的最高限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