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欠下的债,女方要承担吗?
从法律层面看,倘若男方因离婚而背负债务,一般原则上女方无需承担该责任。
不过,要是此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负,那么它将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也得和男方一同承担还款责任。
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欠款,或者双方已分割共有财产并实现财政独立,那么他们需共同协商解决债务事宜;要是两人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交给人民法院来裁决。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